9月11日,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,集中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和《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》。校党委书记周国模主持会议。
会议认为,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对于向全党昭示宣传群众、教育群众、服务群众的初心初衷,对于汲取历史经验、明确宣传工作的职责使命,推动宣传思想工作守正创新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,推动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成为常态,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。《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》是浙江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、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,率先出台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。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的印发和《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》的实施,对指导我们当前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,各二级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要求和精神。
会议要求,要强化组织领导,深刻把握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的重大意义和主要精神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部署上来;要强化使命担当,深入研究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,积极探索创新、把握规律,突出针对性实效性;要强化责任落实,对照要求,树立大宣传工作理念,每位党员都给力、每个党组织都发力,推动形成全员重视、全体参与的工作局面。要认真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,强化政治意识、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;全面提升党内法规学习贯彻的系统性、整体性,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水平;全面提升执纪问责规范化程度,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、能动性。要认真学习贯彻《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》,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;深化宣传教育,筑牢安全思想防线;严守法纪红线,强化安全责任落实。
校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。
宣传部,纪检监察室、巡察办,校办负责人分别介绍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和《浙江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办法》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。
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、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、机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(宣传部)